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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日,鸣之先生发表评论《问政之本在于构建网络社会管理方式》,对鄙人之前的评论《设网络问政工作局是个馊主意》给予回应。鸣之先生认为,任何工作,重在要有专门的人、专门的队伍和专门的精力去为之。正如要办好上海世博会,就要专门成立“上海世博会工作局”;要成功举办好广州亚运会,就要专门成立“组委会”等道理是一样的。
对惠州网络问政工作取得的成效,我历来持肯定态度。进一步深化网络问政工作,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,也为笔者所称道。只是设立诸如“惠州市网络问政工作局”之类的专门机构就能够解决网络问政工作目前遇到的瓶颈问题吗?笔者认为还有待商榷。
首先,鸣之先生认为,“任何工作,重在要有专门的人、专门的队伍和专门的精力去为之”。言下之意是目前惠州没有专门的人、队伍以及精力去负责网络问政工作?这是一个伪命题。如果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网络问政工作,那么,《惠民在线信息摘报》、《南方微博信息摘报》等从何而来?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网上回复网民的问题、市委督查办督查有关问题落实情况难道就不属“专门的人员或者队伍”来管理和服务网络问政工作?
其次,鸣之先生提到,“要办好上海世博会,就要专门成立‘上海世博会工作局’;要成功举办好广州亚运会,就要专门成立‘组委会’”,以此作为成立惠州市网络问政工作局的依据之一。我们要看到,上海世博会工作局等这些“局”或者“组委会”的成立有着特定的背景,负责的工作内容具有单一性和专业性的特点,涉及的行政主体也较少;而惠州网络问政工作,表面上看只是一项工作,但网络问政“问”的主体是网民,“答”的主体却可能囊括惠州市绝大部分的机关单位,现有行政职能部门都有可能涉及,这是网络问政工作与其他专业事项的明显区别。
退一步来讲,在现行体制下,成立一个“惠州市网络问政工作局”,如果行政级别与其他市直机关平级或者级别更低,则可能遭遇工作难开展的尴尬;这个局行政级别高于其他机关单位?似乎也不太可能。既然网络问政工作局可能涉及惠州市所有机关单位的行政职能,那么是否网民“问”的所有事务都由该局独力承担?这现实吗?网民之“问”,涉及哪个部门,终还是得通过该部门进行处理,要不就成了越权。
从这个意义上讲,与其成立一个名不副实的网络问政工作局,倒不如建议由市委书记、市长亲自挂帅,抽调各有关市直机关一把手组成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,协调网络问政具体事务中遇到的问题,进一步完善网络问政的制度建设,尤其是问责机制,加大执行力度,督促各有关部门真正做到各司其职,这也是推进网络问政工作的现实选择吧。
□吴国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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